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更好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现启动我校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请各拟用工单位对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统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时间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
二、设岗原则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
(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量设置要适宜,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总量不能超过40小时。
(三)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20小时。
三、设岗程序
(一)用人单位申请。由各有用人需求的单位提出申报,填写《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五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送交南主楼221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电子稿以【单位名称+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发送至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6251。
(二)岗位审核。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置申请,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安排全校勤工助学岗位。
(三)审批公布。最终岗位设置情况经学校统筹、研究后另行通知下发至各单位。
(四)其它说明。原则上勤工助学岗位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重新审核、调整。
四、岗位管理要求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宜学生参与,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二)各用工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和教育指导工作,在学生上岗前需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经核准、确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酬薪从学校勤工助学经费中列支,酬薪标准按照学校当年勤工助学标准和要求下发。
(四)勤工助学岗位明确后,将根据用工单位需求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招聘,请各单位安排人员做好学生面试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12月22日